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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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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离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什么

1、婚协议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,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材料需要真实、合法、充分,申请机构应当为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,婚前申请办理的,由财产所有权人一人到场即可,但婚后办理的,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等其他注意事项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

第二十五条,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可以向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 第三十条

公证机构经审查,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、合法、充分,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、合法的,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。但是,因不可抗力、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,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。

第三十五条,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,归档保存。法律、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,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。

二、离婚协议公正流程有什么

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,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,不能委托他人代理,具体的程序是:

1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、意思表示。

2、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

3、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,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。

4、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,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。

5、宣传法律,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。

6、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。

7、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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