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,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,临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,又称刑事拘留。在被刑事拘留后,机关一般会没收行为人随身物品,并做好登记,并且对有些物品作为证物还会进行调查。刑拘之前机关没收手机卡,是作为证据和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或者泄密。因此,一般来说,刑事拘留了手机卡就会被没收,如果家属需要补办,应当咨询相关人士。
法律依据:《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五十九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,都是证据。
证据包括:
(一)物证;
(二)书证;
(三)证人证言;
(四)被害人陈述;
(五)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;
(六)鉴定意见;
(七)勘验、检查、侦查实验、搜查、查封、扣押、提取、辨认等笔录;
(八)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。
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。